他山之石
- 金东区调整村级水务员工作职责
- 发布时间:2011-02-09 来源:浙江水利网站2月9日 作者: 字号:[ 大 中 小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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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充分发挥农民水务员的作用,进一步搞好山塘安全巡查管理和洪、涝、台等水旱灾害的预警工作,促进农村水务工作健康发展,日前,金东区人民政府下发了《关于调整村级水务员工作职责的通知》(金区政办[2011]4号)文件,明确村级农民水务员工作职责。通知指出,村级农民水务员一是负责农村公共水务设施(村级山塘、渠道、泵站、堰坝、河道和饮用水管网等)的日常管理和维护;二是加强水务设施维护、节约用水等宣传,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行为及时上报;三是负责农村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,并承担防御洪、涝、台等水旱灾害预警工作;四是负责重点山塘的巡查管理工作。对列入区财政有巡查管理补助资金的重要山塘,应严格按照《浙江省山塘巡查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进行巡查管理工作。五是负责上报村级水务设施建设计划和在建水务工程的监督管理;六是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。村级水务员工作职责调整后,一般不再另设重点山塘巡查员、水旱灾害预警员、自来水管理员等职务。各镇乡(街道)要利用目前村两委换届机会,迅速组织开展村级水务员工作职责调整工作,并于2011年2月底前将调整结果报送区水务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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